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,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》 (校发〔2024〕6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办法。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
组长:孔繁利 拉喜那木吉拉
副组长:宝龙
成员:呼和 辛颖 李慧芳 青顺 明亮
二、转出条件
(一)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(不包含通选课),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的;
(二)学生休学创业,确有有效的创业活动和经历,并取得突出成绩后复学的;
(三)学生休学而复学后,原专业无后续班级。
三、转入条件
(一)符合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》 (校发〔2024〕60号)文件中对转专业基本条件的规定,转出学院同意、学校教务处审批通过者;
(二)申请转入蒙药学专业者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拟接收学生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%;
2、计划招收人数3人。
(三)申请转入药物制剂专业者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拟接收学生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%;
2、计划招收人数6人。
四、考核程序
(一)考核方式
1、转入资格审查。
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查,确保学生符合转入条件。
2、考核内容
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将进行具体的考核,考核内容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考核成绩计算按照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平均学分绩点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。面试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。
(二)审核与公示
1、审核
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,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,并确定最终转入名单。
2、公示
最终转入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及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向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。
五、其他
(一)所有考核材料建设专门档案保管、备查。
(二)具体内容由(学院)负责解释,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(三)学院咨询电话:0475-8314894
咨询地点:蒙医药大楼908室
蒙医药学院
2024年11月25日